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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保护新闻舆论监督

1998-06-05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薛昌词 我有话说

本报合肥6月4日电(记者薛昌词)昨天,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宣布,我们坚决支持新闻界加强舆论监督,公开揭露鞭笞贪赃枉法、以权代法和奢侈腐败行为。凡因坚持舆论监督而受到刁难打击的,省人大常委会将依法予以保护。

在这天举行的全省人大新闻宣传座谈会上,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最近一段新闻界关于少数法院、公安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报道,旗帜鲜明地予以支持,并认为新闻舆论监督应与法律监督配合,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。

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还希望新闻界改革对人大工作的报道,减少程序性报道,多一些深度性报道。尤其要改进和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的报道,改进和加强对行政、审判、检察机关工作监督的报道;改进和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报道。对国家机关和执法单位违法乱纪及腐败行为,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、强烈的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、违法不究、以权代法和行业部门不正之风,要公开揭露,敢于捅马蜂窝,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。省人大常委会还将邀请新闻界参加重大决策的听证会,强化决策民主化的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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